天下无不散之筵席,人们聚散离合,乃是常态。
那个说要与她到国外结婚的人,在各奔东西後的现在,叶瑀唯,你会在做什麽呢?
叶瑀唯,我可能是失心疯了。
今天早晨,我从梦境脱离,坐起身。
我想起你十六岁时穿着制服的样子,你挽着我的手,一贯微笑的神情。
手臂上还残留你腻过来的柔软触感,你走进我的影子里,路灯之下,关门之後。
「孙……同学,你的脸颊还疼吗?要不要去保健室?」
她被围堵欺凌是家常便饭,叶瑀唯却忽然蹚入浑水,替她挨了一拳,还正巧撞击在眼窝。可她像是不在意自己的伤,来关心只是受了耳光的她的伤势。
闹事者被扫了兴致,啐几句於她不痛不痒的狠话便离开,孙朝乐一动不动,她靠着墙,心里只想着她没有第二件完好的制服能穿了;对面那人还在迳自说些什麽,孙朝乐懒懒地分神听了一耳朵,竟是关怀备至,担忧她因此重创。
浑然不觉眼下似有微血管破裂,随时间流逝,方才她被打在眼窝的伤慢慢泛了青紫。
孙朝乐不语。
哪来的圣母。眼睛被揍瘀青了,是一点都没感觉到痛吗?
&生语气迫切,饱含忧虑,絮叨着说:「你、你还好吗?我很担心你……孙同学,孙同学!」
让人喊了数次,听得耳朵都快长茧,孙朝乐意识到她要是转头就走,这个人指不定还会追在後头,於是她稍微压了压心中的厌烦,微扯嘴角,幽邃的一双眸朝她望去。「我说不说话很重要吗?我以为从来都没有人愿意听我说话呢。」
「真稀奇,你还是第一个。」
叶瑀唯心一颤,蓦地有些旁徨,不知该脱口何言。
她支支吾吾好一会,才又开口:「那你……真的没事吗?」
孙朝乐:「嗯。」
「你的衣服……被弄脏了,先用水和肥皂洗过b较不会留下w渍,今天天气很好,衣服会很快乾的……啊。」叶瑀唯这才注意到孙朝乐腰後侧的衣摆有剪开过的破损,她顿了下,没有立即往下说。
「不用在意。b起衣服,你更该去看脸上的伤,已经瘀青了。」
「我吗?没关系,我很耐痛的。我小时候就经常跌倒碰撞,皮肤容易留痕迹,但对痛不敏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