凹陷的眼窝里嵌着两颗灰败的眼珠,像被雨水泡烂的枪械零件。
他把状态调整好,穿上方临珊帮他洗的外套。
窗外的暴雨拍打着玻璃,陈明哲将他的枪别进后腰。
据调查,那个团伙有八个人,所以他带了九颗子弹。
半个小时后,雨夜的废弃工厂里,男人的身影如同鬼魅般出现在正门口。
他没有穿防弹衣,也没有戴耳机,甚至没有穿战术服,只是简简单单的一把枪。
而工厂内的八个人显然没料到会有人单枪匹马闯进来。为首的刀疤脸刚抬起头,陈明哲的枪就已经响了。
“砰!”
第一枪,精准命中刀疤脸身旁壮汉的右腿膝盖。子弹穿透骨头的闷响在空旷的厂房里格外清晰。
那人甚至没来得及惨叫,就已经跪倒在地,捂着腿哀嚎。
男人并没给他们反应的时间,枪口微转——“砰!砰!”
两枪连发,左侧两个刚摸到枪的男人同时膝盖中弹,重重栽倒。其中一人的手枪刚举到一半,就被陈明哲一脚踢飞,金属撞击地面的声音清脆刺耳。
“操!干他!”
剩下五人终于反应过来,纷纷拔枪。可陈明哲的动作比他们快得多。
他侧身避过第一发子弹,同时抬手——“砰!”
第四个人的大腿被洞穿,血花迸溅,那人踉跄着后退,撞翻了身后的油桶。
陈明哲没停,脚步如鬼魅般向前逼近,枪口稳如磐石。
“砰!砰!砰!”
三枪,三颗子弹,三道血线。
第五、第六、第七个人几乎是同时跪倒,膝盖骨碎裂的声音清晰可闻。
他们甚至都没看清陈明哲是怎么开枪的,只觉得腿上一凉,下一秒剧痛便席卷全身,整个人不受控制地栽了下去。
整个枪战,不超过十五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