啪嗒。
冰凉的yet落下,我在漆黑中醒来,狭小的空间弥漫木香,身下是柔软的花床。
朦胧的意识仍停留在入睡前一刻。
网络人气《亡国的暴君》经历十年的连载,昨晚终於迎来大结局,我李泽南身为追看作品的忠实读者,即使连日为撰写大学论文通宵达旦,也坚持熬夜把它一口气读完。
有人说半夜咒骂作者会有报应,即使如此,我还是忍不住破口大骂:「作者你这天杀的!你不是人!」
我一直很喜欢的主角阿弥尼俄斯,福丁布拉斯王国的暴君、首屈一指的剑术大师、魔剑的主人,竟选择在国破家亡之时自我了断。
为什麽你要走上自毁的绝路?为什麽你的身边没有任何人阻止?
不,或许早在故事的开端,阿弥的心就si了。无论剧情如何0跌宕,再多的腥风血雨也掀不起他一丝波澜,他总是脸无表情去面对一切。
这样的他却在si前脸露微笑,喃喃道:「我终於能去见你了。」
人已逝,国已亡,故事的结局留给读者无限空虚。可怜的阿弥,你是被作者狠心抛弃的主角。如果是我,绝对不会丢下你不管!
我清楚记得闭眼前,愤愤不平的我点开了空白文档,动笔改写他的故事。
我r0u了r0u眼睛,依然什麽也看不见。我伸手0到粗糙的木纹,头上是一块木板,大概能推断我正身处一口木棺之中,密闭空间内空气稀薄,呼x1开始有点不顺。不管如何,当务之急是逃出生天。
咚!咚!
我挥拳敲打棺盖,身t没半点气力,光是稍一活动便感到头晕目眩。幸好墓x的主人才刚下葬,棺盖尚未钉紧,在反覆撞击下滑开。沙土扑面,我呛咳着坐起,气喘吁吁地捂着x口。
土x旁边立着一块石碑,以端正的文字刻着数句墓志铭:「纳西瑟斯?福丁布拉斯,我的光,我的指引,我的弟弟。」
妖异的红光充斥视野,看到不祥之兆的象徵,我立即明白目前荒诞的处境。《暴君》的夜空常年高挂一轮血月,如果这不是梦,我便是穿书了,穿成了作品里一开场就si了的那个弟弟。那位在原着里没有任何描述,王国排名最後的十王子纳西瑟斯。
我必须去确认。
我摇摇晃晃站起,扶着树g跌撞前行,腿使不上力,途中屡次跌倒,沾了一身泥巴,最後跪倒在湖边。我洗了一把脸,在看清倒影中的脸容时,惊呼冲口而出:「我的天啊!」
水中长相柔美的青年正一脸茫然地回望着我,垂肩的银发如瀑,眸子是朝yan般的灿金,身材纤细,肌白若雪,脸颊在t力活动下染上淡淡红晕,b任何美nv也要妩媚,脏兮兮的衣服平添几分脆弱感,让人恨不得捧在手心里细心呵护。
纳西瑟斯人如其名,长得很帅、超级帅、帅!这分明是叫我穿书後就靠脸吃饭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