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吹风机吹过後,他变大了一圈,带着亮丽的光泽。
不过黑豹的毛本就不算太澎,还是保持着原本劲瘦的体型,。
我站起身,他从我怀里滑落,四肢着地,呆愣愣的看着我。
我忽然生出想要逗一下他的想法。
「握手?」我在他面前伸出手,掌心朝上。
黑豹只是用圆眼看着我。
在我要收回手以前,他前肢举起,掌心放在我手上。
我捏了下他粉色的肉球,黑豹的耳朵抖了抖,但没有挣脱。
真可爱。
像是一只巨型猫咪。
我把黑豹取名爲豹豹,他有些不情愿,但我喊的次数多了就习惯了。
一开始他还有属於猫咪的高冷,只有在饿的时候会来找我,其他时候都对我爱理不理的。
我大概每天会来陪他一小时,给他做饭,让他吃上热腾腾的肉,但其他时候只能委屈他吃肉乾了。
相处的时日多了,黑豹越来越黏我,每次我一进门就发现他早已等在门口,殷切期盼。
我走到哪里就要跟到哪里,没事时就喜欢把自己塞进我的怀里。
只是他的体型很大,做不到小鸟依人,最後只能让我抱着他的头,梳理他的背脊。
总觉得他的行为逐渐向小狗靠拢,不过我还蛮喜欢的。
养个宠物也不错,有人全身心地依靠你,眼里全是你的感觉很好。
我已经很久没这种感觉了。
虽然我知道西瑟斯很爱我,他也很在乎我,但他还有太多外务在身,我们又都被世俗束缚,无法无拘无束地在一起。他的人生不可能只有我,我也不希望他得生活只有我。
但宠物不一样,他可以是独属於我的,他不用有其他抱负,只要依靠我就好了。
只要让我爱他就好了。
所以豹豹恢复人形时我为他开心,内心却也有些失落。
我想他不能做专属於我的豹豹了。
不知道是不是感应到我的想法,通常豹豹在我面前都是兽型。
除了吃饭或是洗澡等时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