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适应环境……”王长连深吸了一口气,“去追求盗版!”
“既然限制不了盗版,那就加入进去!国外的音乐产业发达了几十年,有太多脍炙人口的经典歌曲了。抄袭,才是这个世界的发展真谛。”
周浩然是互联网人。
“适应环境”和“抄袭”,就是互联网商业精神里的重要瑰宝。
他先知先觉。
他知道很多未来知名的流行歌曲。
可他一首都不会用。
靠着先知先觉,去抄诗抄歌抄小说,这层次有点太低了。且不说未来的热歌能否适应当下的时代,就算能适应,费时费力不说,也缺乏长效机制。
想做大事,就要授之以渔而不是授之以鱼。
唐人唱片想要一统江湖,得是建立一套同时满足艺人“利益”和“理想”的有效机制,而不是靠着周浩然的先知先觉,不断“创作”出很多打榜歌曲。
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,一套成熟运转的制度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。
制度越差,才越需要英雄主义。
王长连终于明白了大先生的意思,“你说的盗版,不是市面上的那种盗版碟,而是……而是对欧美歌曲版权的盗用滥用。”
“刚才罗文说的太好了,现在的唱片业,有三大难题。盗版、艺人出逃和创作困难。唐人唱片要把这三大难题,都抓在手里。遏制不了盗版,那就利用盗版。”
周浩然这是典型的互联网思维,跟后来的优酷土豆爱奇艺的底层逻辑,没有本质区别。
大环境纵容盗版,那就利用盗版。
大环境打击盗版,那就去限制盗版。
削足适履才是生存之道。
王长连大开眼界的说:“合伙人制,来防止艺人出逃,来吸引更多的歌手加盟;对外国那些受到过市场认可的知名歌曲的版权盗用,来批量化的生产新歌!”
周浩然点头道:“歌曲创作的抄袭,法律上的认定十分困难。只要不是原封不动的抄袭,就可以放手去做。把三四首国外的经典旋律缝合在一起,就可以变成一首唐人唱片的原创金曲!”
“怪不得你要找一批词曲创作的新人和边缘人士参与。”
王长连这才就全然明白了他的意思。
真是太震撼了!
顶级创作人,都有自己的追求和理念,恐怕不会做这种下三滥的事。找一些刚入行的新人,还有那些收入微薄的边缘创作人……他们没钱、生活艰辛。
活都活不下去了,谁还在乎道义?
就像此前,周浩然从来没有鄙视过鸡头古惠珍,甚至还好意提点她北上发展,有机会可以提携一把。
因为很简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