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奇石(第2页)

据说,黄部长也是大领导的人,恕我眼拙,实在看不出来。但我想大领导能不能对自己要求稍微高一点,找一个看得过眼的下属。找些精灵来糊弄,迟早要出问题,而且可能是大问题。这只是一个时间阶段,期限到了,问题就要暴露出来,准得很。

现在黄部长履新广东,广东自来是中国的昌明之地,人杰地灵,英豪辈出。希望黄部长千万不要在广东徒造冤孽,手沾血迹,不然总有报应。报应不爽,人做天看。

黄部长,加油,我觉得你可以比现在做得更好一点,更人文主义一点,更善良平和一点,因为你并非理解不了神性,你只是吝啬,吝啬你的钱包,吝啬你的枪杆。如果你大方一点,对人,对神,对其他精灵都大方一点,我想我们这个国家会因为你的悔悟,变得更好一些,更和平美丽一些,你觉的呢?

黄部长,祝你长命百岁,好自为之。

2023年7月18日外一篇

创建时间:202371819:47

标签:鬼婆娘

我和爷爷走在乡间的公路上,我们吃过晚饭出来散步。乡间没有城市里横平竖直的街道可以转悠,我们只有沿着唯一的一条公路慢慢的走。我边走边玩,猛的跑到路旁的草丛中捉住一只蹲在草尖上的绿色小虫。我高兴的把绿色小虫拿到爷爷面前,问他:“爷爷,这是什么?”

爷爷看一眼说:“这是蛋公。”蛋公?这是什么虫子,他会下蛋吗?我疑惑的打量着这个尖头尖脑的家伙,然后把它扔进草丛,我害怕我一不小心,会把蛋公捏扁。

更小一点的时候,我曾经捉住一只蜻蜓。我把蜻蜓安放在桌子上,可能因为被捉的时间太长,它已经有点奄奄一息。我听爸爸说,蜻蜓是吃蚊子的,于是,晚上睡觉的时候,我把蜻蜓放进蚊帐里,我觉得这样就不用点蚊香了,因为可爱的蜻蜓会帮我吃掉蚊子。

可是,蜻蜓并没有吃蚊子,至少我没有看见,它趴在蚊帐上一动不动。我觉得没意思,又把它从蚊帐上面取下来,放到五斗柜上。我想给蜻蜓找一张床,因为我睡觉都有床的。我找来找去,找不到,于是我把我的塑料小手枪拿过来,让蜻蜓睡在枪柄上。看蜻蜓睡着以后,我才高高兴兴上床睡觉。第二天起床,我发现蜻蜓已经在枪柄上死去。

我突然觉得自己很残忍,那个时候我只有4岁,或者5岁,但我还是认为自己很残忍,我从小就是个没心没肺的孩子。我除了有这把塑料小手枪,我还有一个金头发的玩具娃娃。她不是芭比娃娃,她没有那么高级。她是我第一天上幼儿园,在幼儿园门口大哭大闹要回家的时候,妈妈买来哄我的。

这是个洋娃娃,真正的洋娃娃,金发碧眼,鼻子高挑。这个洋娃娃跟了我好久,直到小学四年级,有一天我心情烦闷,才把这个可爱的洋娃娃的头扭了下来。这再一次证明了我的残酷和荒谬,我从小就很荒谬,哪怕我自我感觉良好。

其实,小时候的玩具还有很多。我有一次把幼儿园的一截积木偷偷带回了家,在此之前,幼儿园老师三翻四次警告我们,不许把幼儿园的玩具拿回家。我成功的把积木偷出幼儿园,但回到家我有一种空虚感。仅仅一截积木,怎么玩呢?没法玩。我害怕被家里大人发现,于是神不知鬼不觉的把这截积木塞到灶台里面,我想晚上做饭的时候,家里大人就会把这截积木当柴火烧掉,这有点毁尸灭迹的意思。

哪知道,奶奶还是发现了积木,她猜到是我的积木,她叫了一声:“这个不能烧!”我早一溜烟跑掉了,至于这截积木,我此后再没有见过。小的时候,我怎么这么浑,这么稀里糊涂呢,我自己也没搞明白。还有一次,邻居家的小伙伴卫,向我炫耀他的宝贝,一只天牛。天牛啊,我从来没有见过的,我只在乡下外婆家见过俗称油炸妹的蝈蝈。我看见天牛有两条长长的辫子,通体黑亮色,很漂亮,一点不让人感觉害怕。

我喜欢极了,我也想要有一只天牛!卫继续炫耀他的“富有”,他拿出一个牙膏盒,牙膏盒两边剪出一条船的弧形。卫说:“这是我爸爸给我做的,晚上天牛就睡在里面!”我简直嫉妒得发疯。我也想晚上我睡觉的时候,天牛就睡在它的宫殿里面,陪我进入梦乡。

第二天下午,我又去卫家里。他们家没有人,空空荡荡。我一眼就看见那个牙膏盒,天牛就乖乖睡在里面。我一把把天牛捉起来,拽到手心里,往外面跑。刚跑到过道转角处,我的恐惧战胜了我的欲望,我把天牛不管不顾的甩到过道的角落里,一口气跑回家。跑回家心里还直跳,我当了一盘小偷,我成了贼了!好在,后来卫没有提起过这件事,而我也就躲过一次被定性为贼的“恶性事件”。

10年前,我家附近有一个卖龙眼酥的老婆婆,她推着一辆破自行车,载着满满一箩筐龙眼酥走街串巷的叫卖。龙眼酥有咸的和甜的两种。我很喜欢老婆婆的龙眼酥,油浸浸,入口化渣。咸的香,甜的润,很好吃。然而,从某个傍晚过后,我再没有见过老婆婆,她消失了,她和她的龙眼酥都不在了。

此后的10年,我家附近再没有出现过卖龙眼酥的老婆婆。直到今天晚上,我路过闻酥园的时候,猛然发现,他们家也在卖龙眼酥。我赶忙买了一袋。这袋龙眼酥,可以帮我回忆起10年前的那段时光。虽然那时,我谈不上多么顺利。但回忆本身珍贵,回忆本身是带有淡淡甜香的。

我拿着龙眼酥回家的时候,想起了老婆婆,想起了老婆婆的破自行车。向她致敬,龙眼酥的香甜酥软,像极了老婆婆慈祥的眼神。我找她买龙眼酥的时候,她还妩媚的低头笑呢,这个老婆婆有点趣味。

除了老婆婆,还有一个从我记忆中突然消失的人。我家以前住在成都商业最繁茂的青年路,一天妈妈把我认识的在青年路做生意的唐叔叔带到家里来,妈妈说:“以后唐叔叔就做你干爹,你给唐叔叔磕个头。”我搞不清楚状况,但看妈妈这么高兴,我也欢欢喜喜的给唐叔叔磕了个头。唐叔叔喜得手舞足蹈,他又去青年路上不知哪一处,给我买了一套衣服。我记得很清楚,黄色的,一件短袖上衣,一条短裤。

我觉得这套衣服真漂亮,我很喜欢,后来只要一穿这套衣服,我就很高兴。奇怪的是,自从这场拜干爹的仪式过后,我再没有见过唐叔叔,甚至再没有听谁提起过这个人。唐叔叔就好像一个影子一样,无声无息的人间蒸发了。

我很喜欢一个叫曹西平的台湾老艺人,我喜欢他看见什么夸张的事情就吹口哨的样子。曹西平总在脖子上挂个口哨,路见不平的时候,他就会猛吹口哨,好像在说:“天啦,快看,还有这样的人!”于是,在他的口哨声中,欺男霸女的混混也就躲开了;持强凌弱的恶棍也就夺路而逃了。

我感兴趣的是,有一天,曹西平的口哨不起作用了,可怎么办啊?总不能让他上去比划比划,他可是一个老头子。好在,至今曹西平的口哨还是起作用的,一吹一响,小s和蔡康永都会来帮忙。那么,我想,还是好人多。

曹西平有口哨当作武器,我呢,我老了怎么办。这100多斤,交给谁来照看,交给谁来顾惜。我一个人孤苦伶仃,老了可怎么得了。我喜欢过一种独立而且自由的生活,我不需要大富大贵,只要有基本的生活费,我就可以快乐的生活。钱要那么多做什么,我没有钱,我不富裕,但我并不缺什么,这种状态是舒服的。

早上起床,我给自己下二两油泼面。吃了面,逛到菜市,买几样时鲜蔬菜和几个时令水果,悠悠闲闲的回家。中午做两个小菜,吃一半,剩一半留着晚上吃。下午我会出去闲逛,今天去人民公园的鹤鸣茶馆喝茶,明天去川大体育馆打乒乓球,大后天,我把门一锁,参团去九寨沟旅游去了。这样的生活很好,很美丽。但还没有完,我还要写作呢,生活赋予我的神思,我都要写出来。写出来给后人看看,也不枉我人间一趟。人间一趟,也是一场生命的旅行,总要给自己买点什么,总要给自己留点什么,您说是吗?

生活真正的美妙在下雨天,下雨天的时候,一个人窝在干燥舒适的小房间里面,听雨声,看雨中的人们蝴蝶一般穿梭在雨帘中,这是一种难得的惬意。再泡一杯茶,守着一盏小台灯,感受时光流逝的脚步和轻叹。到黄昏的时候,外面已经散散淡淡,点点滴滴。

路灯亮了起来,穿风衣的女人打着伞踏在青石板上沙沙作响。雨滴落在路面上的声音像一首美妙的歌曲,歌颂着这个人间,这个容纳我们,抚育我们的人间。这是神的恩赐,因为有神,所以我们才来到人间,来到这个落雨时的黄昏。守着灯光和窗户,体会着幸福。

没有人间,哪有黄昏,哪有穿风衣的女人,哪有推着自行车的老婆婆的轻叹,哪有一身蓝色大衣的中年人猛的抬头,看见我在看他时好奇的回望。这扇雨中的窗户就是一个最好的电影院,里面什么都有,什么都满满当当,唯一缺的就是我们感动的时候,应该滴下来的泪珠。泪珠和雨是绝配,把他们混合在一起,写一首诗,向天上的女神,道一声感谢。

我记起我还有一个爱人,他在另一个城市,正打拼着我们的未来。爱人哟,以后我遇到点什么事,你可要出手救我,不然我找谁去?不然我的肩膀靠向哪一个方向?哪怕其实我们无法在同一个房间一起喝茶听雨,但雨中我的愁绪你一定要知道和察觉,不然我真的就成了一个可怜虫,一个没有人知道,没有人在乎的孤老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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