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做了三年卧底,因为一次毒品交易过程中,抓捕行动失败,我因过失杀人被判入狱7年。
当监狱的铁门在我身后轰然关闭,发出那沉闷的金属撞击声。
七年来,这声音我听了无数次,但今天不同——这是最后一次。
手里提着进监狱时的背包,我站在监狱大门外,眯起眼睛适应着刺眼的阳光。自由的气息夹杂着初春的寒意灌入我的肺部,却让我感到一阵窒息般的疼痛。
七年,二千五百多个日夜。
我下意识地摸了摸左脸颊上像条蜈蚣一样的疤痕,那是我入狱第三个月留下的”见面礼”。
在狱中一个毒贩认出了我,就是当年我导致他被捕入狱的”条子”,他用磨尖的牙刷柄给了我这个终身纪念。
我的手指停留在这条疤痕上,粗糙的触感,就像砂纸擦过的皮肤。
我记得,他扑过来的时候,我甚至能看清他牙齿上的烟渍。
磨尖的牙刷柄带着铁锈似的冷意,划破皮肤的瞬间,疼是后知后觉的,最先涌上来的是腥甜——不是罪犯被捕时溅在警服上的血,是我自己的。
周围的嘶吼和哄笑像潮水般漫过我的耳朵,有人用鞋底碾着我的影子骂“报应”。
血珠砸在水泥地上,晕开一朵朵暗褐色的花,和墙上剥落的墙皮混在一起,成了监室里新的“装饰”。
后来狱警赶来时,我捂着脸坐起来,看见他被按在地上还在狂笑,说这道疤是给我“换身衣服”的凭证。
那时我才懂,脱下警服穿上囚服,连疼的滋味都变了,还带着股甩不掉的窝囊气。
“陈默!”我忽然听见远处有人喊我,把我从恍惚中拉了回来。
到!我条件反射地绷紧身体,右手握拳微微抬起,做出敬礼姿态。
这个动作让站在不远处的男人脚步顿了顿。
“看样子,你小子在里面吃了不少苦呀”!那人走了近几步,我才看清楚他的样子——年龄30岁左右,脸棱角分明,眼角有几道细纹,目光如鹰隼一样锐利的看着我,1米八五的身高,穿着一身休闲装,显得特别干练,从他的站姿和气质,我一眼认出跟我是同行!
“林峰”男人伸出双手。“市缉毒大队”。他微笑的看着我。
我尴尬的把举着的手慢慢放下。
我并没有伸手,只是冷冷的看着他:“我知道你是谁!七年前,我的案子,是你在现场指挥吧”!
林峰的手尴尬的在空中悬了几秒,最终收了回去:“记性不错嘛。找个地方聊聊?”
“有烟吗”?
林峰从他的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包中华牌香烟递给我。
“我和警察没有什么可聊的,我现在只是一个刚出狱的囚犯”。说着我接过烟点起了一根,把剩下的揣进兜里,转身就要走。
”关于赵天明的死,”林峰的声音从背后传来,”我有新发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