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是季尘的店名还没想好,连个招牌都没有。
他只是把菜单做了个竖着的招牌立在门口。
来往客人一看到他的菜单上写着“奶油红烩牛腩”“蒜香牛蛙披萨”“马铃薯千层派”“榴莲芝土”……就不想进来。
季尘还以为新颖的东西能吸引到客人的目光,而且他这里写的每道菜,都是他原来开的那家餐厅里的招牌菜。
绝对是最拿手的菜色。
可他却发现,这些人只是看到没见过的菜名,就没有进来的欲望。
反而隔壁酒楼和对面酒楼卖的全是十分家常的预制菜,生意火爆兴隆。
后来季尘想了想,道很简单。
这条街客流量这么大租金肯定很贵,再加上竞争力又强,肯定是市场喜欢什么,他们就做什么。
熟悉的东西,外加快节奏。
——是市场趋势。
季尘以前也开过餐厅,知道什么样的饭馆能得到大部分人的认可。
就像写书一样。
前三章不是读者想看的,节奏太慢或者没有按照主流去写,大概率就扑了。
当然也有特别有天赋且运气好的那种,那种属于万分之一的概率。
季尘本来是想当这万分之一。
现在发觉,大抵是失败了。
若是不自信的人肯定就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已有问题,没得到大众的认可,就是不好。
但季尘对自已的手艺相当自信,他也不打算改菜单。
再说了,他现在也不是挣钱为目的。
只要店开时间长了,再加上搞个好点的招牌,将来肯定会有人来的。
因为没有客人,这些天季尘就耐心的教鬼瞳做菜,把自已所有的拿手绝活都传授给了这个一心好学的好徒弟。
而且,鬼瞳是真的天赋异禀。
不管是火候还是味道,都能只教一遍,就做的无可挑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