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和林映雪相处的不错,一开始为什么不说。
李清璇的笑容越来越兴奋:“她变成丧尸后还控制了一大批丧尸当场就把匪徒们给杀了个精光!独独留下了我们几个幸福家园的女孩没杀,痛快,真是痛快。”
果然。
听到这,袁轩成确信了,跟他想的一样。
林映雪变异成了“诡脑尸王”。
这种变异丧尸在小说中期出现过,那是能够通过精神波动操控尸潮的变异种,进化到高阶智力甚至超过普通人类。
小说中这个存在本该在三年后才诞生,如今居然提前出现了!还是自己的青梅竹马变异而成。
听道这消息,袁轩成反倒安心了不少。
当诡脑尸王完成高阶进化时,其形貌能与生前的人类形态别无二致,生前的记忆也将悉数复苏。
在这副近乎完美的躯壳之下,是足以碾压寻常高阶觉醒者的恐怖战力,那原本清明的人性也会湮灭,性情将会变得嗜血暴戾。
但尚未进化的低阶尸王,其智力至多不过略胜三岁小孩,残存的记忆更是支离破碎,如同被撕碎的旧相册散落在混沌识海之中。
“后来呢?”袁轩成问道。
“后来啊?那些丧尸那些丧尸跪下了!它们像朝圣者那样跪拜在林映雪脚下,然后,林映雪带着它们头也不回地离开了。"
说着,李清璇抓住袁轩成的衣袖双眼死死盯着他。
“知道最恐怖的是什么吗?林映雪变成怪物后居然在找你——她腐烂的声带里还卡着你的名字!这三个月来从来不提起你的她,居然在变丧尸后一直在嘴里重复你的名字!”
“”闻言,袁轩成踉跄着朝后撞在黑曜石墙壁上,掌心被汗水浸湿。
耳鸣声里混着门外兔女郎对客人亲昵的呼唤声,恍惚间竟像是林映雪清脆的呼唤。
他机械地低头看着地面上泼洒的酒水,忽然发现那酒水正沿着地毯,诡异地汇聚成童年时村口老槐树的形状。
记忆如倒灌的冰水漫过大脑——
七岁寒冬,土屋漏风的窗棂外,小映雪踮着脚把滚烫的玉米饼塞到他冻得僵的双手之上。
"轩成哥哥快吃,我偷藏了白糖"。
十五岁暴雨夜,他上学回家的途中,浑身烫得像要烧起来,忽然有冰凉的小手贴上额头,麻花辫梢滴着雨水:"跟我回家,奶奶煮了红薯粥。"
那是他尝过最甘甜的良药。
大学通知书寄到那天,映雪眼里的星光比盛夏银河更亮:"轩成哥,我们终于能"话尾消散在蝉鸣里,像被烈日蒸发的晨露,取而代之的会所音乐声将袁轩成拉回现实。
“柳毅!”袁轩成打断自己往日的回忆,朝着门外大喊一声。
“在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