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护卫?!”
“直接给总督当护卫?!”
“那可是旱涝保收的金饭碗啊!”
格里菲斯站在原地没动,鹰嘴头盔下的眉头微微皱起。
他当然知道这个“表现好”的标准有多模糊——可能是某次巡逻时多杀了个强盗,可能是帮总督府送了封密信,甚至可能只是在宴会上敬酒时没洒出来。
但无论如何,相比那些需要拼命的前线雇佣,或者朝不保夕的散佣兵活计,给戈隆总督当护卫确实是个更稳妥的选择。
如果说做个对比的话,那给贵族和总督当护卫大于当佣兵大于参军当小兵,给贵族当护卫,首先安全有保障,就算到战场上大部分时间也是在后边保护自己贵族老爷,而且一旦这位贵族老爷到某个地方当总督了,那人事安排肯定先用自己人,到时候最次说不定能混个百夫长当。
“都不要说话了,现在给我安静得排好队,把你们个人或者佣兵团的信息填好!”
于是呼压压一帮人争先恐后排好队伍,人流差点就把捷渡跟格里菲斯冲散了。
“格里菲斯,怎么说。”
捷渡向格里菲斯问道。
“那当然去碰碰运气了,你在广场边上等我。”
说完便挤开人群,朝着高台右侧的登记处走去。
登记处设在高台旁的一顶帐篷里,两名穿着总督府制服的文官正坐在折叠桌后,面前堆着厚厚的登记簿和墨水瓶。
日上正午,赶在文官准备收摊吃饭之前才轮到格里菲斯,一进帐篷,里面的空气里弥漫着墨水和汗臭混合的味道。
“名字。”
文官头也不抬地问道,笔尖在纸上点了点。
“格里菲斯。”
他回答得干脆利落。
“年龄。”
“15。”
格里菲斯毫不犹豫地回答。
“15?!”
文官猛地抬起头,看了一眼格里菲斯。
“去去去,小孩一边去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