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忆中的美好,是支撑他们的信念。
显然任千寻就是这种人。
时光回到了任千寻五年级的时候,那年的寒假邂逅了他此生此世最爱的女孩。
那个地点是什么呢?是英语补习班。
狗血啊,人家邂逅都是花前月下,你是英语补习班。
不过现实就是如此,没有那么多的浪漫,而是那么那么多的现实。
当梦想和现实碰撞,活下来的是哪个?我的老师给的答案是,现实。
我就不发表看法了。
那年,他11岁,她10岁。
他在她的前桌,她在他的后桌,距离只有30,心的距离却并不近。
讨厌英语的他,为了她,开始卷着笨笨的舌头,学着英语,并不具有语言天赋的他,执着的练习着每个音节。
一遍,两遍,十遍,百遍。
就是这般傻傻的执着,只为她那嘴角的轻笑。
有时,男人就是那般的天真,那般的可笑。
事与愿违,可他还是没有博得美人一笑。
那年,他12岁,她11岁。
他依然在她的前桌,她依然还在他的后桌,距离依然是30,心的距离有点近。
有一天,老师问,你们父亲的职业是什么?她说,我的父亲是医生。
他红着脸说,好巧,我的父亲也是医生。
这是他一生中的第一个谎言,却是那么美丽的谎言。
她说,她喜欢粉色。
他,一个男生恬不知耻的说,好巧,我也喜欢粉色。
同学们都笑他,可我看到着却笑不出来。
她说,我有一个小自己十岁的弟弟。
他说,好巧,我也有一个小自己十岁的弟弟。
可她不信,可是他真的有一个小自己十岁的弟弟啊。
那年,他13岁,她12岁。
他还在她的前桌,她还在他的后桌,30的距离,心的距离已经很近。
她已经对他有些好感,但矜持的她对他还是不冷不热,不温不火。
这时的他已经上初一,开始叛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