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他太黏,她太冷;
他假装无所谓,她就真的当他不重要。
她不说ai,
是因为她知道
一旦开口,就输了。」
那天,球王买下了乐凌儿整天的时间。
不是因为许之民霸道地包场,而是他礼貌却坚定地说了一句:「我想和你多待一点时间。」
乐凌儿知道那不是命令,但却没办法拒绝。因为对她来说,那是一份足以抵过十个普通客人的酬劳。
我们没有去远的地方。他说:「看场电影好吗?」我点头。
看电影,是最让乐凌儿放松的活动。
没有人需要说话,没有太多眼神交会,也没有让我疲惫的表演。
我们坐在影城的双人座椅上,他始终没有靠近我,只是在黑暗中偶尔转头确认我的表情。
那两小时,乐凌儿终於像个普通人。不是谁的陪酒小姐,不是谁的客人。我只是个坐在陌生男人身边,看电影的nv人。
电影结束,许之民问乐凌儿:「还可以吧?」乐凌儿淡淡地回:「还不错。」球王点点头,没有继续追问。
接着许之民带乐凌儿去101大楼上的法式餐厅。服务生替我们拉开椅子,白se桌巾、烛光与玻璃杯的碰撞声,每一样都像我从没进入过的世界。
那是一种静得出奇的高级感,灯光不刺眼,餐具无声落座,连服务生都像训练过的演员,每一个动作都得t而克制,彷佛连呼x1都是收费的。
我不敢太大声说话,也不敢太快动作,鞋跟踩在地毯上都觉得吵——
就像我整个人,都太俗气了,不该出现在这里。
许之民翻开菜单,看了一眼就说:「放心,我记得。没有牛、羊、也没有n。」
乐凌儿抬头看他。他的语气没有炫耀,只有一种理所当然的温柔。那一刻,乐凌儿的心,忽然乱了一拍。
「他看得太细了,细到我连拨头发的动作都觉得多余,彷佛我做什麽都逃不过他的眼睛?但他从来不说破,只是静静地,看得让人无所遁形。」
他帮我倒水、夹菜。从头到尾,他没提酒。
就算侍者询问是否来瓶餐酒,他也摇头拒绝。
「除非你哪天自己想喝,不然我不会让你喝酒。对身t不好。」他说。
乐凌儿没有回话,只是低头吃着餐点。嘴里是温热的松露浓汤,心里却是不知所措的。
球王太温柔了,温柔到让人不敢靠近。
饭後,许之民提议走走。乐凌儿点头。
但我们没走几步,就停在百货一楼的jg品店外。
他问:「要不要进去看看?」我摇头:「我不需要。」
我不是不喜欢那些包,而是我从小就明白,有些东西不是属於我的。
虽然父亲曾是大老板,但我从没享受过什麽好日子。妈妈一个人养活我们姐妹,做着粗重到男人都会喊累的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