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我早就学会了,在这种地方,越快让人误会你是特别的,就越快被当成消耗品。
乐凌儿只在心里默默把那张脸记下来
不是因为他有多特别,而是因为,
我直觉这个男人,可能会花很长的时间,试图靠近我。
但没关系,我会记得距离。
我从来不让自己陷得太深。
我卖笑,但不卖心。
我给陪伴,但从不给位置。
但球王还是天天来。
毕竟难得遇上一个不黏人、又新鲜有趣的玩意儿。
乐凌儿一如往常地敬业,酒照倒、场子照带,笑得刚刚好,气氛热得像场秀,我不让他白花一分钱,也不让自己多给一分情绪。
我很清楚自己的分寸,
更清楚,这种局里,谁先动心,谁就输。
有一次玩游戏,我们这边明明赢了。
罚酒刚举起来,气氛正嗨,许之民却突然笑着挡住我,
一边摇头一边说:「你看看,这些人都是我的亲朋好友耶,你怎麽忍心灌他们?」
语气像撒娇,笑容像赖皮,现场瞬间笑翻一片。
乐凌儿看着面前那半瓶威士忌,琥珀se的yet在灯光下晃得发亮,要在一分钟内喝完,对旁人是惩罚,对她,只是场面。
她转头望向许之民,语气不卑不亢,淡得像问天气:
「那你觉得怎麽办?我们一人一半吗?」
他笑了,笑得张狂、放肆、像个赖皮的小孩:
「我可是客人呢!」
语气里全是挑衅,全场人都看着他,也看着她,等她接招。
她没皱眉,没推辞,甚至连呼x1都没乱,
只是抬手,拿起酒瓶,仰头——
一饮而尽。
乾脆、俐落,连一滴都没剩。
空瓶放回桌面时,「咚」的一声,像槌在场子里的心脏上。
全场愣了一秒,然後—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