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手上只有一把砍刀,身体素质也大不如上一世的自己。
要想单挑豺狼虎豹是不可能的,在大兴安岭这种地方,武松来了都不好使。
不说环境极端的加持,就是身上穿的衣服也不方便与这群牲畜拉扯。
一爪子下去,百斤的压力,骨头都轻松被打断。
所以只能挑软柿子捏,才是求生之道。
例如花尾榛鸡这种小型动物。
花尾榛鸡也就是“飞龙”,不过在树林中极其灵活,徒手是抓不到的。
砍刀的话体积太大了,并不能将所有力攻击至要害部位。
只能利用石头飞出去砸中鸡的头部,尽量一击毙命。
曾经在大兴安岭当猎人时,自己的准度在五十米内,只要风速较低,指哪打哪。
花尾榛鸡常躲藏在树林的灌木丛之中,或者枯木遮掩之处。
时间紧迫,自己和妻子再得不到食物补充,说不定都要命丧大兴安岭。
陆峰将双手插入烂布塞满的大衣中,只有手变暖和的才能保持灵活的精准。
不然真遇到了这小玩意,石头砸不准,那可是拼命的逃啊。
尖锐石块在树林中还算常见,这大概率是那群松鼠捡来玩耍的。
这次可要谢谢它们了。
随手捡起两个石块,相互摩擦,将锋利的刺口打磨的更加锐利。
在冬天,花尾榛鸡通常成群出现。
因为在冬天的大兴安岭较冷。待在一起热量容易保存,能够一块找吃的,更容易活下去。
“这群牲口也挺聪明,以前人类同样是抱团过冬。”陆峰暗自感叹道。
随后,脚步轻盈地穿梭在林间,快速扫过每一处存在着它们的身影。
啾啾啾~
“这应该是花尾榛鸡的叫声,这么快就要找到你们了呀,小美味们。”
随着声音紧跟上步伐,来到了一处灌木丛旁,空隙中明显看到不同颜色的蠕动。
他缓缓拨开一丛挂满霜雪的灌木从,眼前豁然开朗,
一群花尾榛鸡正蜷缩在一块儿取暖。
两只成年的羽翼斑斓,尾羽如花般散开,正低头呵护着身旁两只毛茸茸的小家伙。
陆峰全神贯注着,掌心的两块尖石被攥得发烫,更像是烈焰燃烧的箭矢。
调整呼吸,耳朵捕捉着鸡爪子扒拉雪地的簌簌声,连自己心跳都要融进了这林海之中。
“呼~”
第一块石头离手的刹那,榛鸡似乎察觉到异动。